基本法》的一系列条款,这些条款旨在避免国家使用债务和正确编制国家预算(第 109 条第 3 款;第 110 条第 1 款第一句和第二款第一句;第 115 条第 2 款)。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三。
第一个原因是违反了宪法中关于平衡预算的规定。依据艺术。第 115 条第 2 款规定,“如果借款收入不超过名义总产品的 0.35%,则视为履行了平衡义务”。此外,GG 规定,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有可能超过允许贷款的最高限额。首先,存在程序要求,因为有关债务的决定必须由联邦议院议员多数通过。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实质性条件:只有“发生自然灾害或非常紧急状态,超出国家控制范围并严重损害国家财政状况”时,才可以借债。此外,还需要制定一份在“足够时间”内完成的还款计划。
在裁决中强调,“紧急状态与超出债务限额之间
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宪法文本中没有公开提出因果关系的要求,法院也认为,债务的特殊性质迫使它只能被承认以涵盖旨在克服紧急情况的措施。因此,绝不允许“为一般政策措施提供新的贷款”。因果关系意味着立法过程背负着动机负担,不仅要允许对该措施的合宪性进行可能的审查,而且首先要确保舆论了解到Bund想要克服Schwarze 无效规则的愿望。 BVerG补充道,“如果立法者在财政年度或随后的财政年度内反复利用以紧急状态为条件的债务工具的可能性,则对信息义务的要求就会增加” ;换言之,随着距离引发危机的事件的时间距离增加,必须以强化的论证方式来证明贷款工具的适当性。
在这一具体案件中,宪法法官认为政府在2021年预算第二补充法的批准程序中以及在这一宪法程序的辩护文件中提 英国电报数据 出的理由不足。尤其是支持生态和数字化转型的措施与克服疫情引发的经济危机之间的联系并不令人信服。法官们认为,仅仅提到 2020 年逆周期措施中已经存在类似的干预措施是不够的;甚至连关于需要刺激公共和私人部门投资以提高德国经济竞争力的模糊断言都不能作为超过债务上限的依据。
其次,卡尔斯鲁厄注重遵守管辖预算法的宪法原则。这些是“年度预算原则”或周期性(Jährlickheit );规律性原 欧盟平台工作指令和从属关系 则或“年度性原则”(Jährigkeit )和“年度预算外部原则”(Fälligkeit)。
我们倾向于使用Forte 翻译中提出的术语。第一部分(Jährlickheit )指的是从第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就制定预算计划并每年进行准备的义务。第二个因素(Jährigkeit )涉及支出和借款授权的时间有效性,并暗示预算项目不可转移到后续年度的趋势。第三项(Fälligkeit ),在福特的译本中译为“年度预算的外部原则”,“防止负担向 白俄罗斯商业名录 未来转移”,从而避免限制未来立法者的自由裁量空间。首先,BVerG强调上述原则也适用于债务授权,因此适用于根据第 31 条允许的贷款。 115 lf 必须在授权年份内实际启用“因为它们必须在该年份用于克服紧急状态”。
而且,政府试图在法庭上指出,授权涉及的是专项资金,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债务约束适用于所有资金,包括专项资金(Sonderverm ögen)(关于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与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原则之间的复杂关系,见Guella,页895)。在 2021 年预算第二项补充法中,这些原则并未得到尊重,因为“扣留”(Vorbehalt)可用于数个财政年度的资金中的贷款授权与预算的必要年度性相冲突。因此,授权必须针对具体的紧急情况,并且借入的资金必须在参考年份花掉,以应对紧急情况的负面影响。
第三,该裁决确定该法律违宪,因为违反了预算法
的先行义务,该义务也适用于补作出该决定的原充法律。这一原则是预算规划功能的一种体现,如果议会在其所指的财政年度结束后做出决定,这一功能就会受到阻碍。补充法律的先行性(在 Forte 的翻译中为 previetà)是指“及时、非任意拖延地纠正或调整最初或随后不切实际的预算金额的宪法原则”;否则,超出参考财政年度的追溯使用将阻止议员对预算进行任何指导和控制。